Thursday, December 31, 2015

新的一年-心想,如何事成?

新的一年-心想,如何事成?
《練習改變》的奧秘
「心想事成」的圖片搜尋結果

新的一年,我們熱衷於訂下新的計畫----但是,看看之前立下的新年願望,又覺得有點心虛:我想減肥、我想多陪家人、我想多讀書……結果,達成了嗎?
好習慣是你的好僕人,壞習慣是你的壞主人,這個道理大家都懂。歲末,我們都想除舊;年初,我們都想佈新。我們的體內有一個計畫者,常常積極地安排下一步應該怎麼做,但是,體內的那個執行者,總有非常多的理由做不到。結果,舊的沒有去,新的沒有來。時間過去了,我們還是停留在原地。
到底為什麼?
我最喜歡的一位當代智者,也是全球知名的CEO教練馬歇葛史密斯(Marshall Goldsmith),在新書《練習改變》(Triggers:creating behavior that lasts becoming the person you want to be -引發力:創造持續的行為,變成你要成為的人)中,破解了這個困擾大家多年的問題。
葛史密斯說,在清醒的每一刻,我們都可能受到周遭的人事物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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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改變」要成真,最關鍵的首要因素,是正確的「觸發物」(triggers),也就是讓你願意改變想法與行動的關鍵事物。

觸發物本身並無好壞,重點在於我們對它的反應。有些觸發物,會激發我們成為想為理想中的那個人;反之,有些觸發物,會阻礙我們達成目標。
論及改變,大多數人的經驗就是:要改變認知,比較容易(例如:知道一週運動3次有助身體健康);但要改變行為,卻很難(例如:執行一週運動3次的計畫)。
在我們想要改變行為時,碰到的最大敵人,不是別人,正是我們所處的環境。在大多時候,環境不會幫助你改變,反而會消耗你的精力和注意力,讓你無法改變!
環境是最強大的觸發物之一,而且不一定引發對我們有利的結果。當我們覺得自己「無能為力」的時候,通常是因為無法控制環境。
有時候,環境只會影響專注力。例如,在夏天燠熱的教室中,學生們很想專心聽課,周遭的熱氣卻讓他們坐立不安。這時候,只要打開空調,改變環境,就可能讓他們變得更專心。
但有時候,環境會影響價值觀。葛史密斯曾經提到,他碰過一個歐洲大企業的執行長,對下屬異常嚴厲,且執著於「把數字拿出來」的管理模式,達不到要求的人就解雇。結果,雖然他在位期間公司年年大幅成長,但他的團隊為達成數字,不擇手段,遊走在道德和法律的邊緣,後來因此觸法,造成公司數千萬歐元的巨大損失。
有許多人覺得自己可以對環境的干擾免疫,但其實所有人都在無形中受到影響。要除舊佈新之所以困難,是因為這個世界並不完美,無法配合我們改變。世界上充滿了各種觸發物,使我們脫離正軌,很快放棄。
真的想要改變成真,就要仔細盤點:有利於改變發生的觸發物有哪些?列出是哪些人和事,讓你分心或無法改變。例如你早上常常沒有時間運動,是不是因為你一早就掛在網路上看臉書、lineemail?這時候,就要想想,是要改變上網的時間,還是要改變運動的時間?
如果能覺察環境如何與我們為敵,就可以找出不利改變的觸發物,這樣就有機會扭轉情勢。
想要心想事成,第二個關鍵因素,就是正視一個事實:你體內有兩個共存的分身,一個負責計畫,一個負責執行。
通常,我們是優秀的計畫者,卻是糟糕的執行者
計畫者的你,在晚上設定好鬧鐘:隔天早上六點起床,但執行者的你,在早上六點時聽到鬧鐘響就按掉,賴床到七點才起來。
計畫者的你,期待今天公司的營運會議能夠在中午12點開完,這樣你才能趕得上中午的飯局。結果執行者的你,陷入會議冗長的討論中,最後你1240分才從公司匆匆出發。
計畫者的你,希望家人能夠在晚上八點後全部關掉手機,大家一起聊聊今天發生的事。但是,執行者的你,在晚上八點半,坐在客廳裡跟家人一起各滑各的手機。
史密斯說提醒說,要心想事成,我們必須預測環境,知道體內的執行者可能在哪裡出錯,然後採用一個正確的結構,同時改變自己,也改變環境,讓計畫與執行合而為一。
什麼是正確的結構?對每個人來說,可能答案都不同,有時,一組完整的提問就能解決問題。
·史密斯曾經碰到一個很有親和力的主管,卻被部屬抱怨「沒有為團隊提供清楚的目標與方向」。一旦洞悉問題的核心,就知道如何設計正確的結構了。
身為這位主管的教練,葛史密斯為他設計的「矯正」結構,是要求這位主管跟他的9位部屬,每2個月要安排一次一對一的會議,並提出一組問題:
我們要往哪裡去?
你正朝那個方向走?
哪些地方做得很好?
哪些地方需要改進?
我能幫你什麼?
你能幫我什麼?
簡單的6個問題,卻提供了上對下、下對上的溝通結構,讓雙方的談話不再只是閒聊,而且具有積極的、建立共識的企圖心,這能讓主管放心、部屬安心,徹底改變之前含糊的管理模式---光是六個問題就能神奇地提升團隊績效,由此可以看出結構的力量有多麼強大!
在即將到來的這一年,想想自己想要有什麼樣的改變?然後,搜尋有助於你改變的觸發物,再設計一個自主的結構來對抗多變的環境——如此雙管齊下,相信你體內的計畫者與執行者定能合作愉快!
祝你成功!
作者
丘美珍,曾任經理人月刊總編輯、數位時代編輯總監,現為財經自由作家
12/31/2015


Wednesday, December 30, 2015

關於「靈修的話」

關於「靈修的話」

「holy bible」的圖片搜尋結果

前言:
本人於每周日訂期登出的「靈修的話」,乃取材自”Salesian Inspirational Books”.它是一本部分聖經經文之闡釋及簡短之禱告文,內容明確易懂,對基督徒或非基督徒的心靈寄託,均有或多或少的幫助。本人特加以漢譯並登出,分享諸位,尚獲不少好評。因內容來自聖經,而經由信徒體驗,有感而發,故也得到同道者之許多回響。對某局部譯文之正當與否,最近引發一些爭議,為讓同學/讀者明白,希望在此Blogger上略加說明並解釋同學的一些質疑。

本文:
本件爭執起因於對-God()、耶穌之中文代名詞之正確譯法,依某同學主張,應譯為「祂」,其意為祗,即神也。但天主教和部分教會如信義會等強烈主張「三位一體」-Trinity, Father, Son, and Holy Spirits.當然包含聖靈,是否皆應譯為「祂」?

但因本人一直漢譯為「」,持異議者以本人有涉及侮辱,或詆毀耶和華或上帝之意。其實本人無意毀謗任何神祗,蓋「牠」乃包含人以外之其他動物之第三人稱,而「它」僅指無生命之第三者。有趣的是上帝是人嗎? 又中國人勸人勿存害他人之心時,常用「舉頭三尺有神明」,神明應用he, 還是she? el? 還是la? 若譯為「牠」則有通性(common gender) 之義,有何不妥? 當然我們不在討論宗教的存在與否。上帝用「牠」也並無不妥,因「牠」非人非物。既非人,用「他」不宜,又非物,故用「它」也不適。依英文定義,不佔空間者不得稱為物質或普通名詞,故可稱為抽象名詞,既看不見也摸不到,如勇氣(bravery) 等字。但基督徒認「祂」是,因為「祂」是無所不在(omniscient)!! 誰看到了? (Seen by whom?) 心靈看到! (教徒認為)

「靈修的話-18之中譯譯文內,本人雖用「牠」代替一般人用「祂」,但全文毫無一句意含侮辱、輕視 (derogation) 或污穢 (obscene) 上帝或耶和華的字義,也不影響虔誠的靈修之意。反對者擬強扣帽子-侮辱神祗,恐與事實不符。而研讀聖經不在時間長短,而在體會其義之深淺,與實行的程度。自恃凌人,或自以為是地、曲解或誇大地、或諂媚地解釋某段經文,恐非虔誠教徒所應為。至於台端remnantremains之譯法,我尊重,但太肉麻,不敢恭維。請提出拉丁文原文之合理解釋與依据。

按幾十世紀以來,對聖經的看法和解釋(interpretation) 即有不斷爭議(controversy) ,無論天主教或基督教,皆有不同教派之爭。如基督教某些教會不慶祝聖誕節,有的不重視安息日的活動,有的認為一夫多妻制(polygamy) 乃順從神的意旨….. 等等,不一而足。既使如此,在現代社會中也並不影響各自尊重彼此的教會或教派,蓋信仰自由也(freedom of worship)

本人信仰某教會主張,但非盲從,更非神棍。在某「見證者」教會中曾與其他教徒針對耶穌復活(rising from the dead) 一事展開激辯數小時,最後各說各話,默默收場。

某同學自承曾為所屬教會出庭辯論,但不知為何而辯? 若因宗教理論或信仰,則法庭無權裁奪,因事關神學(theology) 或信仰(religion) ,而未涉民、刑兩事,依法並無不合。記得1960年某次路過新生南路,台大運動場對面的信義會教堂時,Clara Jones (外文系教授) 告訴我她正和隔壁鄰居打官司,我嚇了一跳。因鄰居是浸信會,而住有另一老師Josephine Woods (吳友芬) 。我問原因何在? 被告知是土地侵佔糾紛。原來同是傳教士也可因私權而打官司?!

目前對聖經的解釋的版本甚多,包括King James Version,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Contemporary English Bible, Catholic Public Domain Version, Danby Translation,…..etc. 其中原希伯來文中尚有不少爭議之處,何況拉丁文、英文 之譯本。而中文與台語聖經本亦復如是,小時候常唸到不少語意不明之譯本。依可靠消息來源,聖經並非一人所寫,而是集世界智慧者之大成,包含印度及中國等東方哲理等,因此觀點想法或有衝突或矛盾之處,應不足奇。

耶穌乃某一宗教所尊崇之聖人,但並非所有宗教。把「衪」寫成「牠」,並非天條大罪,有人未免太危言聳聽,即使有罪,法官判刑亦要瞭解「犯意」。但有人的口氣竟比ISIS還霸道! 在宗教歷史上基督徒是仁慈的,只有任人凌辱,而不欺壓異教徒。

最後:
1)      本人無意與任何人打筆仗,更無力比拳頭。據理相爭尚無不可,但強詞奪理(groundless remark)則期期以為不可,不但有失風度,且恐傷及同學情誼。

2)      另故意用言詞煽動 (instigation) 或公然挑撥其他同學情感皆屬不智與犯法,尚請有意觸犯者再思。

3)      ”That’s enough” 一句乃本人為息事寧人,對另一同學「不願擴大事端」的一項忠告,並無他意。

4)      經數次交往發現,某同學之理念與本人頗有差距,且渠頻頻發表文章表達,非善意之言詞,顯有不當,背後是否另有高人指點,不得而知。

5)      人人有寫文章的權利,自己若不喜歡別人的觀點,何妨自己動筆分享他人? 但不宜惡意攻擊,所謂「博學者從不矜學」。

6)      此事至此為止。為尊重其個性,即日起已將某同學列入「拒絕來往」之名單中,請勿再寄發任何文件給本人,以免自暴己短,與造成對別人的騷擾 (harassment)

7)      另記得本班1959年錄取台大外文系名單中,不曾發現有「丁英」之名字,此名是否另有其人? 抑或他人假冒?


謹此


Justin Lai 賴正雄

12/30/2015




「溫馨群組」,的構成要件

溫馨群組」,的構成要件
Essence of an Ideal Membership 

1、要有一個傻不拉嘰的群主 (leader)

2、要有幾個風姿不減當年的萬人迷 (fan of all)

3、要有幾名不甘老去的世俗憤青(evergr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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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有幾個三天兩頭曬養生的專家(nutritionists)

5、要有幾個有事沒事經常對掐的好友(bud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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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要有時不時蹦出幾句冷幽默的疑似思想家(quasi thinker)

7、要有掌握各種小道消息的內部人士(well-informed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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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要有幾個愛發黃段子的奇才(genius)

9、要有幾個經常值夜班和比公雞起得還早的失眠者 (nocturnal wor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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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要有幾個存儲記憶能力超強的超級大腦(superb brains)

11、最好還要有幾個文人騷客 (literary fig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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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還要有幾個視金錢如糞土,時不時發紅包的愛心人士(easy marks)


13、要有一名正襟危坐經常維持群規的紀委書記 (good secretariat)

14、要有一位甘願受虐經常挨罵被戲謔的好對象 (object of ridic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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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要有一位經常請客,甘願買單的隱形富豪(invisible rich guys)

「invisible rich guys」的圖片搜尋結果
16、要有一位經常身在海外,心繫本群的時差先生(all time guy)

17、還要有經常召集各種聚會的群眾飯醉領袖(leader for all occasions)

18最後也要有眾多個一言不發,寧願潛水憋死也絕不退群的基礎群員。
(loyal and basic members)


How true it is!  How well it says!

Indeed, the world is made up of every walk of life!!


網路轉載

K.C. Hsu 提供

Justin Lai 修訂

12/3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