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21, 2015

傳統文化

傳統文化,難道只能成為外交舞台暖場秀?
「台灣原住民」的圖片搜尋結果


在台灣始終沒有什麼版面的表演藝術,許多作品、事件、新聞總是悄悄地發生,悄悄地落幕,就算題材多具爭議性(無論有意無意),要在劇場外激起一點「迴響」可說是癡心妄想。不過當「事件」一旦牽涉到原住民傳統樂舞文化,倒是每次都令人印象深刻,無論是出訪外交團異想天開的各族服裝混搭、地方政治人物不合時宜的失態致詞,又或者是我文章中擅將與信仰祭儀、生活文化息息相關的樂舞,直接對應於「表演藝術」之類比,都可能興起一番激烈地爭論。近日最新事件,則是某校大學生為了「國際文化交流」需要,想要租借一套原住民族傳統服飾,卻再度引發了一系列「台灣並不是只有一族『原住民族』」以及「你對我們文化理解多少」的責問。
這幾年間,早已上演過無數次同樣類型的照樣問句,有時不免也懷疑,台灣社會是否記憶太過短淺而停滯不前,不管說什麼、做什麼,終究徒勞無功?不然為何一次又一次聲嘶力竭地爭辯、有條有理地論述後,大官夫人們還是把豐年祭當作作秀場合,大家也依然搞不清楚什麼衣服該穿、什麼不該穿?不過,這篇文章無意再度探討傳統祭儀轉化為藝術語彙的分寸拿捏(相信也早已有多篇更為深入的論述了),而想談談在「國際文化交流」活動中,傳統文化究竟是如何成了外交舞台的暖場秀。
記得小時候曾看過一場「外交參訪行前公演」,節目像是更為精緻熟練的民俗村戲碼/舞碼,在一片大紅底色中飛舞著扯鈴、水袖、扇子等,就為了要告訴外國友邦們「中華文化是多麼獨特」。當時的我只覺得納悶,若說文化是生活的累積,而藝術是時代的縮影,為何台上這一切卻與我的日常生活距離那麼遠?直到看到去年台灣青年出訪史瓦濟蘭團身著「混搭」原住民傳統服飾的新聞,我才發現這種形式的參訪團並未消失,只是加入了更多台灣本身的文化元素,如客家文化、茶道、武術、國樂、民族舞蹈等──原住民樂舞正是其中之一。
不過,這種現象當然並非台灣獨步全球。自古以來,在每個異文化相遇的場合,雙方總是會拿出自己最獨特、最具代表性的文化表徵。隨著全球交流日漸頻繁,更從過去的外交層級延伸至日常觀光,成了旅遊書上五星推薦的土耳其蘇菲旋轉舞、夏威夷草裙舞、或是東南亞各國之當地民俗舞蹈(和台灣原住民樂舞相同,這些舞蹈大都源於宗教祭儀,與「藝術表演」之間的一線之隔也得畫得小心翼翼),當然還有我們都熟知的九族文化村混搭原住民舞蹈。這些演出僅止於皮毛,以「奇觀式文化體驗」專供外行人看熱鬧。這幾年在中國經濟崛起後,更在大量資金挹注下,成了規模龐大、聲光震撼、結合地景山水的觀光劇場,如知名導演張藝謀推出的《印象西湖》,或是以灕江山勢作為票房號召的《印象劉三姐》。此類型劇場之成功,甚至還讓台灣政府也企圖跟進,幾年前鬧得沸沸騰騰的太魯閣劇場正是此文化政策下的產物。
「台灣原住民」的圖片搜尋結果
但,我當年看完「外交參訪行前公演」後的問題卻又浮上心頭:這究竟是誰的文化?還是只是滿足了他人的想像?在近代知識圈,與薩伊德(Edward Wadie Said)「東方主義(Orientalism)」之相關論述爭辯不斷(簡而言之,將東方──特別指出的是中東之伊斯蘭世界,後延伸至東亞──視為神秘誘惑之他者);即使在現今中文語彙中提到「異國風情」,潛意識總是瞬間浮現鮮豔色彩與強烈節奏。這個「異國」,是參雜了加勒比海、中南美、中東、北非、東南亞的綜合體(正如我們經常將台灣十六族原住民之細節特色混搭為一「原住民族」整體)。在這樣的語境中,有誰會形容歐風晚禮服為「異國風情」?既然西裝晚禮服在某方面而言,已成了我們習以為常的日常,我們反倒套用了西方(歐美)的眼光,回過頭來以獵奇心態搜尋自身文化中任何「異國」元素。於是,沒人在乎這些文化可以如何與我們所處的當下發生關係,理應是我們「活」出來的文化,成了我們「演」出來的文化。
當然我們也可以樂觀地說,至少這也是一種文化傳承。只是,文化傳承卻並不只是博物館式的保存而已,它終究必須回到生活中流動出自己的生命。就像日本的和服,從來就不只是博物館中的藏品或是舞台上的戲服而已,我們總有些時候會在「日常」場合瞥見身穿和服的身影,儘管引人注目卻不特別突兀。又或者是印度舞蹈,持續在寶萊塢電影與音樂MV中與各種流行文化互相影響,還有西班牙的佛朗明哥、阿根廷的探戈,始終在街頭、在電影、在劇場延續他們的生命──他們都是某種「民俗傳統文化」,也許有時也會在外交舞台上成為暖場秀,在觀光行程中成為片刻點綴,但他們並未在市井小民的生活中失了根,成了琥珀裡的活化石。
「台灣原住民」的圖片搜尋結果

這麼說來,一次又一次「原住民樂舞爭議現象」儘管看似毫無改善,倒也這樣一次又一次地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用不同方式和我們的日常生活發生關係了。只是我依然期盼著,在任何一個所謂文化交流的場合,當我們思索著「這個文化對對方來說有多特別」之前,能先想想「這個文化對我們來說有多重要」。

白斐嵐:(2015/04/05)
08/21/2015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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