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理-35) 【吃虧Vs.佔便宜】
『討了人事的便宜,必吃天道的虧』。
這是白話的人生哲理,朋友你體會了多少? 或疏忽它多少? 這一句有無英、日文適當的譯解?
《賞析》:
人與人互動的生活中,難免佔了他人的便宜(taking advantage of others),有時是無意的,有時則是故意。不論有意或無意,一方遭受損失,另一方獲利則是事實。但這種損失或得利,可能是暫時的,因老天有眼,終究會使這種不公平(imbalance) 獲得糾正,讓損失者獲補償(compensation) ,使獲利者付出代價,有人說『這是天理』。也有人說,有人作惡多端,未受報應,其實『不是不報』,而是『時機未到』
例如一位闖紅燈者一時得逞,短暫得到方便,但也許當場被拍照存證,被開罰單。或者未被拍照、未被開罰單,不過心存僥倖心理若持續,恐終致釀成大車禍,這不是他人的報復,而是天道之懲罰。
以上哲理,不是任何宗教教條,而是天地間人道的規則(rule) 。有人或許認為是『阿Q』想法,不錯!但有時也是對弱者的一種「安慰」。例如常言道『人善人欺天不欺』。天不但不欺,遲早還會還以公道。所謂『遲來的正義比無正義好』《Late justice is better than no justice》。
英譯:
Taking advantage of others, a person will eventually be retaliated by the Heavens.
日譯:
他人を利用して、天国によって報復されることになります。
Justin Lai編
08/2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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