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總統上任後-
「美國行政權和司法權之爭」-
川普上任後,對於選舉諾言,念茲在茲,十分積極要將其付之實現。其中之一乃移民法的實施,他發佈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禁止中東七國人民(90-120天之內)入境美國,包括敘利亞、伊朗、伊拉克、索馬利亞、蘇丹、利比亞及葉門。並通令各航空公司嚴格把關,包含持有綠卡和有效簽證者。
命令傳出並立即實施,全國譁然,全國各大機場和大城市紛聚眾示威、舉牌抗議。於是移民律師為當事人提出訴訟,西部的華盛頓州西雅圖市,首先發難,地方法院受理,並宣判白宮的行政命令無效。美國地方法院居然有權可以抗拒,最高首長發佈的命令,這是美國可貴的民主!!
當然,反對黨和一些民權人士也開始響應。白宮無奈,只有向上訴法庭(appeals court) 提起上訴,對象是第九巡迴法庭(the 9th Circuit Court=略等於台灣高等法院) ,且也受理。
上訴人即白宮認為,這是司法干預(interfere)行政,是司法危險與錯誤的挑戰(legal challenge) ,並強調是泛政治化(political) 。行政部門的出發點在「國家安全(national security and safety) ,妨害命令之實施等於罔顧國家安全,這樣的基本常識,連最笨的高中生都明白」(even a bad high school student can understand) 。這樣的比喻簡單易懂,丟岀來的帽子更大! 高院法官如何接招?
第九巡迴法庭共有三位法官,剛剛判決完畢,3票比0票判決行政命令無效(the ban was blocked)。其中一位叫Frieddland,女性,乃歐巴馬任內所任命,其看法認為,把恐怖組織和上述七國關連一起,顯未必符合實情。另一位男性法官-Clifton(布希總統所任命) ,認為FBI及其他安全單位應早有防範,不必多此 一舉。第三位-Flentice,則認為川普的行政命令,有禁止回教徒之嫌(Muslim ban) 之虞,顯與宗教自由(freedom of speech)相悖。這個反彈回來的帽子恐怕也不小!!
第九巡迴法庭的三位法官
如果兩造堅持不讓,則只有上訴最高法庭(supreme court) 裁決 ,目前華盛頓州政府,有意要求地方法院放棄對行政命令的制衡(check and balance) ,因若要求白宮收回成命(reinstate the ban) ,恐會使國家又陷入混亂(throwing back into chaos) 。傳統上,上了最高法院,應有合理的理由(solid grounds) 。而移民法及國家安全的維護,一向為美國憲法賦予(constitutional power),與國會的授權,此點對川普有利。但最高法院共有九名大法官,須有五位同意。目前僅有八位,因此有些法案,常發生4比4,即反對和贊成各半,其中共和黨和民主黨常平分秋色,而成懸案。最近川普提名了一位年僅49歲的人選-Gorsch,但仍在參院審核確認中。若過關,最高法院的判決可能就會有利川普。
但川普在驚悉,巡迴法庭三位法官一致的判決後,怒嗆:「法庭見! 國家安全出現危機! 」(See you in court. Our nation is at stake.) 這是新政府首次對司法權訴訟的大輸,反對他的人士無不額手稱慶。
編按:
從前台灣的黨外人士,和國民党抗爭時,常抱怨國民党,司法政治化,當時國民党高官-許水德也曾大言不慚地說:「法院是國民党開的」! 今天看到美國的低、中層司法單位,竟敢判白宮的行政命令無效,才真正体驗了民主的真諦,以及民主政治中司法獨立之不易。
Justin Lai (賴正雄)
寫於美國南加州
02/1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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