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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September 26, 2016

從兩萬人次参訪感言談起….

從兩萬人次参訪感言談起….


從2016年4月26日,本人設立台大外文系1963畢業同學佈落格(blogger)以來,迄今共有弍萬人次以上,上網觀賞。這18個月來約550個多日子,平均每天約有近40人次,這個數目並非十分令人滿意。因本班畢業同學人數龐大,有近150位之多,但其中約僅70幾位,日常有上網的習慣,亦即平均每天有半數以上,光臨本佈落格,故這個數目尚可接受。尤其近年來手機上Line盛行,已有些人轉而專注於更方便的Line上資訊的連絡,而較少注意e-mail的收發。

從Google Blogger替我們做的統計資料看:同學們喜歡的postings,以輕鬆內容較受歡迎,也許上了年紀,大家傾向於娛樂性質、健康漫談、世界趣聞等,少看須動腦筋的文章。不過有些十分嚴肅的歷史或政論文章,如『毛澤東與蔣介石』等,有人喜歡、甚至發表高見討論。

目前我的postings中,內容廣泛,除了每周六的健康題材,和周一的自撰文章較為固定之外,其他五天內容則富有變化(varieties),以增加同學興趣。偶而因應美、台两地時事需要也會臨時增加或穿插,以嚮讀者。

周末節目,最近繼續早期post的英文老式情歌,結果發現同學們,興趣不減當年。其實我們就學以及畢業後的1950s及1960s,英文情歌已成classic的不少,令人百聽不厭。有人說,喜歡陳年往事者,意謂有『老化』現象,其實未必如此。It is but natural that people are used to something we used to enjoy, or to have a liking to. Furthermore, familiarity sometimes breeds more affection, not necessarily contempt.

有一首老歌叫 “Too Young to Love” ,年輕時有人告訴「我們別太早談戀愛」。但, When people admit that they are too old to love, it means they are really old. 看看你的grandchildren如何談戀愛,想想你當年,就會讓你回憶無窮。尤其同學中,有人的長輩多是百歲人瑞,全家四、五代同堂,令人羨慕。每每聽到老式情歌,必使人神采飛揚,年輕不少,頓時we are not too old at all之感油然而升。故我們姑且大膽說『年青何處尋覓? 從佈落格中求! 』!

同學們的feedback或comment雖然不多,但偶而及時的一句: “I like it!” “Thanks for sharing” 或 “You did a wonderful job”…. 等,無不令人窩心,也更堅定持續本人為同學們服務的意志。

除提供佈落格給同學外,有時本人『意想天開』,奢望能用電話連絡同學,期冀增加一點同學情誼與相互瞭解,或許更令人愜意;有些同學頗領情,電話有來有往,有些則拒絕接聽,或是電話不接,或即使留話不回,顯與本人原先的期待有落差,也與一般『社交禮儀』不符。此時突然記起,很久以前在台北衡陽路上,聽到某一位四川老太太罵人的語句:『狗X的,你吃起老娘的豆腐來了! 』- Pronounced as: “Gou s- dih, ni chi qui lao nian dih dou fuh lai le!” 同學都已七老八十,please rest assured that I have least intention to offend anyone of you, let alone flirting with any ladies in class, in particular!

從這種互動模式(interaction) ,聯想到兩位同學-Theresa Liu (焦寶進) 及Theresa Chang (陳芳婉) ,她們最近十分熱心地邀請同學参加2017年的reunion,對於此事,以下為本人心中感觸,兹略抒心中感觸之一二,分享諸位:
1)     同學會每兩年舉行一次,台美兩地輪流舉行,立意頗佳。但在美國舉行時,台灣同學來美參加,恐『興趣缺缺』。這是位主辦過幾次同學會活動的在台同學的感想。似乎参加同學會活動,國外同學比國內同學的興緻更高。

2)     負責2017年度的籌劃同學,已列出美東、美西幾項專案提供選擇,案案吸引人,惟不知迄今報名的踴躍度如何?但令人遺憾的是,竟有部分同學,在接到参加同學會通知時,告訴籌劃同學,請求去除e-mail其連絡名字,易言之,不願繼續参與連絡。本人認為這個通知的timing十分不恰當,對籌劃同學的熱心,潑加冷水,更是情何以堪。

3)     每兩年見一次面,真好,但隨著年齡老化,當然或許有些人逐漸有力不從心之感。而見一次面就需7至10天,體力是否能堪負荷? 亦應考慮。

4)     其實本班同學互動『小圈圈』不少。平常日子三五人一群,時常連絡,彼此關懷,還算溫馨,何必非再多此一舉不可?

5)     對於20多年來從未岀席者,如本人,則有兩種複雜心情。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興奮之情無法形容;憂的是老來容上貌衰老異常,50多年未見面的老同學將何以接受?當然有人不表贊同,畢竟不能以貌取人-Beauty is but skin deep! 但此種  mixed feeling or ambivalence keeps haunting me. 別人可能不無同感吧。

這一年多來,或因本人之出現而捲起同學互動之頻繁,另因本人登在Blogger上的postings之內容本人得罪了同學不少,不論男女,在e-mail上有人與本人唱反調,甚至公然鼓動其他同學,拒收本人函件,拒看本人文章,如今想起幾個月前的『趣事』,不免覺得好笑,彷彿重現往日的稚氣與天真。不論這些同學對我是羨慕? 是妒忌? 但一年半載下來,感謝多數的同學支持與愛戴,每日上網人數持續上升,確令人安慰,難道這是另類的contradiction ?

有時冷靜思考,還好本次主辦同學,尚未公然邀請本人參加,否則或許會嚇跑已報名者,不過也有同學卻盼望看看本人盧山真面目呢。當然,無論如何,本人在此謹預祝2017同學會辦理成功!

最後,同學每兩年見不見面並不很重要,『老子活著最重要』。(What matters is we survive). 還有,健康不健康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活得『有無尊嚴』?


Justin(a.k.a. Jimmy)  Lai (賴正雄) 
Reg. # 481227

寫於美國

09/26/2016 


Monday, April 25, 2016

外文系佈落格周年有感

“Stranger When We Meet?”-

外文系佈落格周年有感

早安!

為持續台大外文系1963年畢業同學連絡之方便,本人於2015年4月26日創立本系部落格,迄今已滿一年。在此期間承蒙同學們愛顧,上網觀賞本人之postings已近一萬五千人次,若包括之前每天寄發的郵件,可能已超過兩萬人次,這個數目雖不令人滿意,但尚可接受。

本人自從2014年10月與諸位重新取得聯繫以來,已逾18個月,這個近550個日子,本人幾乎每天寄發郵件給諸位,並附postings,不論你喜不喜歡。這其間內心的感受,五味雜陳。如今回憶感觸不少,值此周年紀念,特寫出心中感想,分享諸位:

1)      開始時有人感到興奮,畢竟老同學半個世紀後才在網上重逢,it is something memorable and thrilling, isn’t it?. 尤其是有些以前就認識的人(personally knew me before) ,至於不認識本人或連我的名字都從未聽過的人,他(她)們的感受則是 so what?或許記憶已經模糊(blurred memory)了吧。有人因理念不合,幾次後即要求刪除他們的大名,為避免被誤解為故意騷擾(harassment) ,本人恭敬不如從命。同學要求「刪除」一字,有人用remove;有人用erase,另有人用void;也有人用delete..等。首次領教了班上同學的英文表達能力,真是各有千秋。

2)      有人熱情回函,閒話往事,備感親切;有人則反應平常(lukewarm),若無其事(just like nothing happening). 另有人不理會(disdainful) 或不耐煩,並不悅地抱怨(grumbling), 「輪到我?像點名似的?!」有位張姓同學如是說。也有同學十分熱情的表示看法,同學互動逐漸開始……。

3)      有些人很少回應, 經再三問候與關心才「勉強」(reluctantly)回復,甚至有人微慍地(kind of sullenly replying) 說『如果我不回,你也大可不必再寄給我…..等語』,似乎把e-mail連絡看作商業交易(trade-in),其實本人主動連絡你,固然有點冒昧(presumptuous) ,但,實在是看得起你。即使一般朋友『禮尚往來』尚為天經地義,何況同學乎? 當然也有很多位同學,迄今對同學之互動仍持『肯定』,也頗令人欣慰。

依上列三類,本人將同學之感受或感想,分析並歸納為幾種心態(mental attitude) 及其轉變(transition) ,以供參考:
A. 初始態度-(Initial attitude)-客氣Courtesy
>B. 漸漸習慣-Getting used to
>C. 認為(每日收到e-mail)為理所當然-Taking it for granted
>D. 對回復不感興趣- Uninterested -如某姓同學坦承:只收件不回信。(但仍喜歡我的e-mail messages或postings之內容)
>E. 疑似忌才-(Suspicion of Jealousy (對本人的中、英文表達能力)
>F. 不耐煩-Impatience/reluctance 
>G. 冷淡Indifference
>H. 仇視-Enmity
>I.  衝突- Conflict/Confrontation (註:人與人之相處會有時因你比別人優越,別人「不爽」,就逐漸產生衝突。Does supremacy, superiority create conflict between people?, I doubt.)

開始時有人每個月或兩個月會『禮貌性』地回復,然後漸漸地忘記了,又回復昔日的風格(as if back to normal…..) 『這小子是誰? 』 Who the hell Justin Lai is? 不過每天的好文章照收、照看,至於誰寫的?誰寄來?已不重要。也許這是人之常情,有時人與人之間,瞭解愈深,友誼愈堅固,但也有人因『誤解』而在一起,卻因『瞭解』而分開。Whatever it is, that’s the way life is!

本人本性熱心、多情又念舊,但「多情卻被無情惱」-(蘇東坡詞)。除了寄發e-mail外,偶而也打電話給同學,懂事的人會回話,『不明理』的人則不論你主動打幾次也不會回。本人曾把珍藏50幾年的同學老照片寄還給某陳同學,結果,他不但領情,還興奮地提筆回信,雖然他老兄視力欠佳,寫字十分困難,但還是寫了一頁親筆回函,令人感動。

有時我會冷靜地想:為何有人如此冷酷待人,我想也許與年齡的老化有關,也許個性使然,或可能我表錯了情。人與人間的來往,日近日親,日遠日疏(Out of sight, out of mind),應有其道理。

一年半來,本人寄發給諸位或登在佈落格上的文章等,若屬網路轉載的選擇(包括字體調整或highlight等技術操作)需費時幾十分鐘、如屬譯文要花數個到數十小時、若是本人自己創作,則有時要花數日之久。同學不領情可以理解,善意的批評也可以接受,但少數人存心挑剔或潑冷水,則歉難同意。

日前本人曾宣佈,今後的posting除較重要外,就逕由佈落格登出,不再用e-mail寄發。其用意在:

1)      不擬增添各位打開e-mail之麻煩。

2)      從此同學不必再背負接到e-mail的『人情』,至於回不回復,悉聽尊便。但也因人而異,有人接到文章,立即回復,似乎頗有同感,則令人欣慰。

3)      所有已登之postings, Google的系統會自動分類,以便諸位隨時上線回味。

4)      至於已被刪除的名字(即不擬再聯絡)的同學,也可以大方地逕上本系佈落格去欣賞他們喜歡的文章,甚至在意見欄上表達高見。到底誰看了我登出的文章?看了幾遍? 無人知道,也無所謂。Neither they nor I give a shit to how many times they visit My Blogger. 反正彼此各自保持尊嚴(Thus saving each other’s face) ,皆大歡喜(and making each other happy),不亦樂乎。同學們上不上布落格,買不買帳,全屬自由。

但事實上,數字會說話,通常由Google提供的Blogger隨時記錄參訪人數,以便Blogger的版主知道並掌握你登載的文章有多少人喜歡。依統計,若從每日上我們Blogger的人數由20幾位到多達百位一事看來,它顯示(signify)下列幾點:

a)      本Blogger已達一定的水準(level& taste),也確有吸引人之處(appealing to people)。它適合高級知識人士(highly intellectual people),如本班同學、配偶、及友人等。

b)      每周內容包含國內外新聞大事、生活倫理、飲食養生、文學論述、宗教信仰、網路熱門、古文欣賞、幽默小品、中西智慧名言、譯述文章、體育、音樂、醫學、生活常識…….等應有盡有。(註:有時意外遭駭客或商業廣告侵入,破壞本部落格風格與聲譽,則非本人所能預防,也十分抱歉,但一經發現,立即刪除;也希望同學檢舉,共同維護本布洛格的水準與品味)

c)      相信大部分本班同學,應已適應了本Blogger之風格與題材,很難想像有一天看不到或錯過(miss out)某一posting會感覺如何?

d)     台大任何一系、所之畢業校友,或許也有Blogger之設立,但據知,迄今尚缺少,如本Blogger之水準者,尤其過去18個月來,每日登出的posting至少一至數篇,未曾間斷,恐怕這是今日台大校友所有布落格中,絕無僅有(unique),也是本班全體同學同感自豪之處。

e)      如本人先前強調,本人在世一天,Blogger之posting當不會中斷一日,因期望與諸位共享人生。縱使有朝一日,本人先行離開諸位『而去』(passing away),本Blogger共達700次以上的文章等, 亦將永久保存在布落格上,成為本系之里程碑(milestone)。本人不敢大言,永垂不朽,但起碼Blogger將與諸位『百年同老』。(It will never cease to exist….)

在過去一年半載中,本人每每懷著臨淵履薄之心情,竭誠為同學服務,當然不免得罪部分同學,不無引以為憾。其中自稱為前本系同學會『總召集人』之陳秋霞同學(Madeleine),僅因彼此理念不同,竟公然散發公開信函,夥同其他同學,並『唆使』(instigate)別人不接受(block)本人之e-mail。本人已及時回應,並登在Blogger之內,在此不擬重述。惟陳同學身為負責同學聯誼之所謂『召集人』,竟做出『分化』同學友誼之幼稚行為,確令人遺憾。

另外,本人曾在『大學四年回憶』一文中,述及有關本班大學時代,某些男女同學『互動』一事。有某呂姓同學,並認為內容與其個人看法迥異,或未能左袒其所持之『立場』,而遷怒本人,除致函本人並CC(附件寄發)其他五位同學(含陳秋霞),強烈指責、諷刺與挖苦之外,另『挑戰』本人,此挑戰絕非止於言詞,而是真正要求以『拳頭』相向的「對決」 (duel or single combat)。

呂同學並『指定』挑戰地點有三:美西地區-請陳秋霞當裁判;美東地區-請林謹璜同學擔任,台灣由鄭橫熊任umpire,張宏益任見證人。奇怪的是,大學回憶錄純屬個人之主觀想法,任何人如有異議,自可來文駁斥,且本人所述事件之當事人皆姑隱其名,以保護個人隱私,惟呂同學竟『對號入座』,挺身為事件中之某女同學『仗義執言』,並擬用『拳頭』報復,實在令人意外。

當然呂君若喜歡以『筆桿』代替『拳頭』向我挑戰,本人絕對樂於奉陪。對呂同學的『恐嚇』,確使本人心生恐懼,自量年邁體衰,絕非台大外文系『拳王』(呂同學自稱)之對手,故除善意回應外,另婉拒其『單挑』之請。查大部分同學均已七老八十,僅因不同意別人之言詞,即擬暴力對付,令人匪夷所思。

可惜陳秋霞等人接此訊息時,並不作聲,是否『無動於衷』?抑或唯恐『天下不亂』? 呂同學後夥同陳秋霞及其他同學,藉此事故聯手致函全體同學,要大家封殺本人,『拒收』本人信函,幸好絕大多數同學明是非,而未加理會。針對本事件,某另一高姓同學也跳出來,為校園事件中女主角,『打抱不平』? 本人也予答覆。本人再度強調,把50多年前班上男女同學的事,當作太嚴肅問題來看(taking too seriously)實在好笑。年輕男女的感情交往,並非每對均能結成「連理」,何況局外人如何「明白」當事人當時的感情、想法與家庭背景的差異? 校園戀情(Romance on campus)充其量不過是年青人的一種人生經驗罷了。為使同學明白本事之前因後果,玆特簡述並說明如上。

本系一位好心的陳姓男同學一再勸戒本人『與人為善』,本人十分感謝,惟有時,事與願違,尤其有同學故意『為反對而反對』或『蓄意找碴』時,如某丁同學事件。按丁同學本來和本人互動良好,有一次她與某林姓同學因某事『互嗆』,結果兩人均將經過轉傳其他同學,因事涉丁同學之配偶,應屬私事,不宜公開叫罵,本人亦曾出面力勸各自克制。結果惹怒丁同學,後來即藉聖經譯文一事,公然以犀利言詞攻擊本人。丁同學與本人『衝突』後,本人不再計較,但她竟做出兩件事令人不解:
1)      發e-mail給林同學擬唆使並聯合她來攻擊我,所幸林同學並未配合
2)      另以本人e-mail地址: stupid-u2@hotmail.com為題,嘲諷本人。按-每人e-mail地址名稱之決定,乃個人自由,且使用此地址之緣由已一再說明過。
以上一些不愉快事情的發生不無令人遺憾,但值此大家已逾古稀之年之時,不必、也不值得計較,因為大家應多已退出職場,每人縱有其令人驕傲的過去(可能有人仍陶醉於『台大外文系舊日的光茫中』),彼此已無利害關係。唯一可以炫耀的應是,你現在如何快樂、兒孫與你的互動多好,更重要的是你身體十分健康。因此不論你我意見如何相左、吵過多少次架,我們還是同過學,起碼我們的名字,都登在同一本畢業紀念冊上。這是一種福緣,依佛家說法,「同船共渡之緣分也須五百年才修得到』,何況同學?

任何一位同學,若有意願或能力均可po文,公開討論,以增進瞭解。本人感到自豪的是,目前在布落格上,除精心挑選的文章外,自始已來本人即三不五時親自動提筆創作,同學喜不喜歡另一回事。尤其,奉告諸位的是,本系布落格與大多數布落格不同,絕非是一個『轉播台』(relay station)而已,我們有許多是自己的『品牌』。(There are many which are creative in a way).

或許有人發現我近來著作減少,而來信鼓勵我,很感謝。雖然我確花了不少時問與精力在經營此Blogger,但因對我的postings回應的不多(few or no),個人總覺得一直在唱獨角戲,而且還是『自拉、自彈、自唱』,我時常自問“where are the audience? Are they blind, deaf, dumb or something? Am I a lunatic? “所以失望和灰心是有時提不起筆的原因之一吧。本人時常捫心自問,為何同學們如此冷淡? 彷彿陌生人一般? 這是此篇文章定名為 “Strangers When We meet” 之原因。當我們看到街頭的賣藝人時,對他們的獻藝,不論好壞,偶而也會微笑贊許或鼓掌吧…. 何況同學乎? I am not begging you for ‘MERCY’, of course! 當然也許有人認為本人是『熱情有加』(overzealous) ,但願本文題目的 “meet” 一字改為過去式-met;或將原句改為  "Pals When We Meet",至於-其間之區別與奧妙,尚請自行體會。

台大外文系1963年畢業生,目前僅有這個Blogger,如果你不認同它,OK;若你認同它,請把它當作為本系溝通的一座橋樑(bridge),藉由它來瞭解你本身以外的人生,雖幫助不大,但多少藉『他山之石』聊資借鏡,亦無不可。俗謂『遍閱人情始識疏狂之足貴;備嚐世味方知淡薄之為真』。本布落格既有疏狂,兼具淡薄,但願能『淵遠流長』,歷久彌新,”Let the bridge be MADE!”。 諸位偶而上去瀏覽一下,也許會發現一些你錯過或已讀過的好文章,再『細嚼』它們,仍可回味無窮。有人說『讀已讀過的文章,如逢故人;讀未讀過的文章,似得良友』。

我們人生剩下的旅程,也許不足已經走過的三分之一,如果有興趣,健康條件也許可,何妨珍惜這短暫的、殘餘的美好時光,偶而一起參加Blogger上的暢談(join us, and become a participant) ,重敘昔日舊情(Yesterday Once More),各位,『杜鵑花季雖已過,同學友誼卻不變』。

最後,本文內若有冒犯之處,尚祈包涵,也感謝你耐心讀完此篇長文,正當『春風桃李花開日,回憶同窗快樂時』,謹此,敬祝諸位有個美好的春天。


Justin (Jimmy) Lai 賴正雄

謹織於美國南加州

04/26/2016